海南师范大学学术著作出版经费资助协议
甲方:
乙方:海南师范大学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出版社出版的学术著作不存在抄袭剽窃,不违反学术规范,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如学术著作出版产生任何纠纷,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文责自负。
第二条 本协议仅适用海南师范大学科研与学科经费资助的学术著作出版审核和学校财务报销,不作其他用途。
第三条 学术著作出版名称 :
。
第四条 学术著作出版社名称: 。
第五条 该学术著作出版经费从
支出。资助经费 元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若甲方提供的学术著作存在虚假书号、变更出版社名称等行为,乙方有权收回资助经费。
第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学校财务处依据本协议予以经费报销。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学校办公室、科研处各存一份,教师本人留存一份、报账时提交财务处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海南师范大学(盖章)
联系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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